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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弯薄壁型钢结构防腐蚀
1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腐蚀措施,构造上应考虑便于检查、清刷、油漆及避免积水,闭口截面构件沿全长和端部均应焊接封闭。
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应根据其使用条件和所处环境,选择相应的表面处理方法和防腐措施。
对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的侵蚀作用分类可参见本规范表D.0.1。
3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表面处理,除锈方法和除锈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》GB 8923的规定。
4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采用化学除锈方法时,应选用具备除锈、磷化、钝化两个以上功能的处理液,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多功能钢铁表面处理液通用技术条件》GB/T 12612的规定。
5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下列相适应的防腐措施:
1 金属保护层(表面合金化镀锌、镀铝锌等)。
2 防腐涂料:
1)无侵蚀性或弱侵蚀性条件下,可采用油性漆、酚醛漆或醇酸漆;
2)中等侵蚀性条件下,宜采用环氧漆、环氧酯漆、过氯乙烯漆、氯化橡胶漆或氯醋漆;
3)防腐涂料的底漆和面漆应相互配套。
3 复合保护:
1)用镀锌钢板制作的构件,涂装前应进行除油、磷化、钝化处理(或除油后涂磷化底漆);
2)表面合金化镀锌钢板、镀锌钢板(如压型钢板、瓦楞铁等)的表面不宜涂红丹防锈漆,宜涂H06-2锌黄环氧酯底漆或其他专用涂料进行防护。
6 冷弯薄壁型钢采用的涂装材料,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,并应符合设计要求。涂覆方法除设计规定外,可采用手刷或机械喷涂。
7 涂料、涂装遍数、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。当设计对涂装无明确规定时,一般宜涂4~5遍,干膜总厚度室外构件应大于150μm,室内构件应大于120μm,允许偏差为±25μm。
8 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,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,环境温度宜在5~38℃之间,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%,构件表面有结露时不得涂装,涂装后4h内不得淋雨。
9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目测涂装质量应均匀、细致、无明显色差、无流挂、失光、起皱、针孔、气泡、裂纹、脱落、脏物粘附、漏涂等,必须附着良好(用划痕法或粘力计检查)。漆膜干透后,应用干膜测厚仪测出干膜厚度,做出记录,不合规定的应补涂。涂装质量不合格的应重新处理。
10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的防腐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:
1 钢材表面处理后6h内应及时涂刷防腐涂料,以免再度生锈。
2 施工图中注明不涂装的部位不得涂装,安装焊缝处应留出30~50mm暂不涂装。
3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安装就位后,应对在运输、吊装过程中漆膜脱落部位以及安装焊缝两侧未油漆部位补涂油漆,使之不低于相邻部位的防护等级。
4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外包、埋入混凝土的部位可不做涂装。
5 易淋雨或积水的构件且不易再次油漆维护的部位,应采取措施密封。
11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在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。维护年限可根据结构的使用条件、表面处理方法、涂料品种及漆膜厚度分别按本规范表D.0.2采用。
1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重新涂装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205的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