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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声减噪设计
1 与住宅建筑配套而建的停车场、儿童游戏场或健身活动场地的位置选择,应避免对住宅产生噪声干扰。
2 当住宅建筑位于交通干线两侧或其他高噪声环境区域时,应根据室外环境噪声状况及本章第4.1节规定的室内允许噪声级,确定住宅防噪措施和设计具有相应隔声性能的建筑围护结构(包括墙体、窗、门等构件)。
3 在选择住宅建筑的体形、朝向和平面布置时,应充分考虑噪声控制的要求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在住宅平面设计时,应使分户墙两侧的房间和分户楼板上下的房间属于同一类型。
2 宜使卧室、起居室(厅)布置在背噪声源的一侧。
3 对进深有较大变化的平面布置形式,应避免相邻户的窗口之间产生噪声干扰。
4 电梯不得紧邻卧室布置,也不宜紧邻起居室(厅)布置。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起居室(厅)布置时,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。
5 当厨房、卫生间与卧室、起居室(厅)相邻时,厨房、卫生间内的管道、设备等有可能传声的物体,不宜设在厨房、卫生间与卧室、起居室(厅)之间的隔墙上。对固定于墙上且可能引起传声的管道等物件,应采取有效的减振、隔声措施。主卧室内卫生间的排水管道宜做隔声包覆处理。
6 水、暖、电、燃气、通风和空调等管线安装及孔洞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管线穿过楼板或墙体时,孔洞周边应采取密封隔声措施。
2 分户墙中所有电气插座、配电箱或嵌入墙内对墙体构造造成损伤的配套构件,在背对背设置时应相互错开位置,并应对所开的洞(槽)有相应的隔声封堵措施。
3 对分户墙上施工洞口或剪力墙抗震设计所开洞口的封堵,应采用满足分户墙隔声设计要求的材料和构造。
4 相邻两户间的排烟、排气通道,宜采取防止相互串声的措施。
7 现浇、大板或大模等整体性较强的住宅建筑,在附着于墙体和楼板上可能引起传声的设备处和经常产生撞击、振动的部位,应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措施。
8 住宅建筑的机电服务设备、器具的选用及安装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机电服务设备,宜选用低噪声产品,并应采取综合手段进行噪声与振动控制。
2 设置家用空调系统时,应采取控制机组噪声和风道、风口噪声的措施。预留空调室外机的位置时,应考虑防噪要求,避免室外机噪声对居室的干扰。
3 排烟、排气及给排水器具,宜选用低噪声产品。
9 商住楼内不得设置高噪声级的文化娱乐场所,也不应设置其他高噪声级的商业用房。对商业用房内可能会扰民的噪声源和振动源,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。